【201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20-06-25 学习心得 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一):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人主要职责

  1.各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

  3.认真落实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职责制。

  二、职责目标

  1.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工作,受教育面到达100%。

  2.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深入开展党员作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

  4.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反映突出的问题,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本支部惩防体系及制度建设,认真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7.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三、奖罚办法

  1.年终透过考核评比,将上述各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面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支部,作为评选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发现包庇纵容违法违纪、瞒报或漏报,追究支部和职责人相关职责。

  3.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奖惩事项。

  本职责书签订生效,一式两份,一份存部门第一职责人,一份存开发区纪工委。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二):

  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职责制的职责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此职责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职责。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用心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状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潜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忙、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个性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签名: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增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资料

  1、深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考评三项资料,抓好“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细化具体职责。支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分解要结合实际,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职责科室(人员),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有效落实。

  3、完善惩防体系。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延伸,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内涵,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状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4、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5、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6、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建立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访、异常访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防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的信访问题。

  7、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

  8、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旅游。规范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职责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年底,开发区将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支部(总支)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职责书一式2份,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四):

  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职责制的职责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此职责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职责。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用心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状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潜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忙、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个性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签名:

  年月日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五):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职责。

  二、职责资料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持续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状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理解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用心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忙,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用心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理解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理解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状况,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职责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职责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状况的直接职责人。

  2、职责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问题需追究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职责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年月日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六):

  为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构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书。

  一、职责资料

  (一)局党组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发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责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发改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状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资料。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礼貌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理解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构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职责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职责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职责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职责书由发改局党组负责监督实施

  中共xx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组书记:(盖章)(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施工安全责任书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201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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